为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执行干警队伍,2023年8月3日,市法院组织开展“鹤城执行论坛”,由我院执行局员额法官韩建在会上作经验分享。十六个县区主管院领导、执行局长及无外出工作任务的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本次论坛。我院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晓峰带领全体干警参加进行集中学习。

韩建法官以“执行案件中腾房的难点与破解”为题,详细介绍了执行案件中关于“腾房”的问题。众所周知,“腾房问题”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重难点。韩建法官深入浅出,讲述了两类事项的腾房,一是执行依据直接确定被执行人腾退房屋,如房屋买卖、租赁等案件中的腾退判项;二是执行过程中对房屋进行变价交付过程中的腾退事项。
与此同时,韩建法官结合了众多法条,讲解关于“腾房”问题的一些小技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本次经验分享的实用性很强,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执行局全体干警对“腾房”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以后的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