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加强全县政法领导干部理论武装,提升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政治水平,8月29日,依安县委政法委举办依安县政法干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轮训班,县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线下培训,其余政法干警同步参加线上培训。

轮训班上,依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辉作题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专题讲座。谢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就“政法干警如何在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大家进行了学习探讨。
谢辉强调,政法干警应当从五个方面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伟大的时代,必有领路人指引方向;伟大的事业,必有掌舵者沉着领航。实践证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二是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为人民司法是各级政法干警一切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和支撑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政法干警的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三是要坚持深化诉源治理。要把“抓前端、治未病”贯穿政法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要坚持能动司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拓展“枫桥经验”司法实践新内涵。实践证明,深化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之举。四是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能动”二字,蕴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密码,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独特优势,在我们的工作中,案件受理是被动的,不能主动揽案;案件审判是依法的,不能想当然擅断,但我们的工作完全可以而且必须是能动的。五是要坚持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开展党建知识竞赛、教育培训、讲党课、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教育。坚持实战实用导向,加强素质能力培养。
依安法院将以此次政治轮训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认真谋划、大力推进、持续落实,努力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专业化法院队伍,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