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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丨我要申请执行,法官却“不让”?

  发布时间:2023-09-05 08:55:24


  小王和小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早在今年7月份就已经结案,但最近几天小王的内心却十分不安,眼看9月1日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就要到了,可小李那边却一直杳无音信,小王于是给之前承办案件的法官打去电话,告诉法官想要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却遭到了法官的“拒绝”。



  法官告诉小王,开庭时小李还款态度很好,可能是有一些苦衷,法官这边先帮忙协调一下,如果协商无果再申请执行也不迟。经法官核实,虽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但小李一直有个心结没有解开,因为小李曾经给小王出具过一份《收条》,他担心因为这个《收条》会再引发其他纠纷,所以迟迟没有给付约定款项。了解原因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想要实质化解纠纷,避免衍生后续案件流程,就必须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于是一方面告知小王,因为双方达成和解,调解书已经取代了《收条》的证明效力,可以放心的退给对方;另一方面也向小李释明进入执行程序后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最终小王同意将《收条》退给小李,小李也在9月1日晚6点下班之后带着现金来到法院,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全部解决。

  近年来,依安法院始终坚持以能动司法践行为民初心,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在裁判文书送达后,积极做好督促履行工作,实现审判环节的良性延伸,同时从源头上减少后续衍生案件流程。


责任编辑:郝焱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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