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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法治行丨依安法院组织召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新闻发布会暨第119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9-07 09:16:06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许多不法分子产生了利用电子网络实施诈骗钱财的想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举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人士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相关情况。刑事审判庭庭长付春红出席了发布会,介绍了依安法院近年来审理该类型案件的数量、涉及的相关罪名、判处人犯数量、判处刑罚等内容以及常见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类型,最后又着重介绍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通过两起典型案例让大家了解到什么是“帮信罪”。



  案例一:通过出租出售银行卡用于“刷流水”可能构成“帮信罪”。

  2022年5月上旬,彭某甲从张某处得知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刷流水”可以赚钱,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了牟利将此事告知其父亲彭某乙,让彭某乙将银行卡提供给“少爷”(身份不明)“刷流水”。彭某乙将自己的中国工商银行开通了U盾及网上银行业务,2022年5月20日将其银行卡提供给福建的“少爷”用于“刷流水”,直至银行卡被冻结,当日彭某乙的银行卡入账479万余元,涉及全某等38人被诈骗案件涉案资金157万余元转入该银行卡,彭某甲和彭某乙共获利26800元。彭某甲和彭某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银行卡,为上线“少爷”等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使得网络诈骗犯罪得以实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彭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彭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分别被判处罚金4000元。

  案例二:利用银行卡通过不明软件帮助进行收支结算,可能构成“帮信罪”。

  2021年11月,胡某通过“小勇”(身份不明)介绍得知提供银行卡给赌博网站收支结算(“跑分”)可以赚取提成,通过“宏宏”(身份不明)利用“蝙蝠”“飞机”软件,按照上线的指令进行收支结算转账,上线按照支付结算金额1%的比例给付胡某佣金。之后胡某雇佣曾经的狱友赵某、李某、夏某利用袁某、赵某的银行卡进行收支结算,赵某在北京银行卡收入流水共计63余万元,其中被害人黎某等3人被诈骗资金41000元转入该卡。袁某的工商银行卡收入流水达49余万元,其中被害人金某珍等5人被诈骗资金49060元转入该银行卡。胡某等五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分别被判处七个月到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阶段帮信犯罪的手段可谓是防不胜防,除了上述两起案例中介绍的提供银行卡及相关资料的情况,又发展出收售微信、支付宝账号等更加灵活的方式,这就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辨别能力,莫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迷失在违法犯罪分子吹出的“轻松赚钱”的“粉红泡泡”中。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大家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荣誉室、图书馆、审判庭、院史馆等场所,通过参观让大家感受到法院浓厚的法治氛围以及“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诉讼当事人带来的高效便利。活动结束后,参观人员纷纷表示,本次法院之行使自身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

  下一步,依安法院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醒广大群众不轻易接听陌生来电,不点击不明网络连接,加强安全意识,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更好地守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收群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郝焱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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