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安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在法官主持下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子女赡养达成一致。
小刚和小丽(化名)本是一对夫妻,双方结婚之初感情尚可,婚生一名女孩。后因 小刚常年在外工作持续八年之久,随着家庭琐事矛盾日益增多,加上长期的分居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日渐薄弱,故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本着优先调解、快审快结的原则,与双方当事人及时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双方都有强烈的离婚意愿,且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已达成一致,唯独对子女抚养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到被告在外地无法及时到审判庭进行调解,法官立即利用“云庭审”组织了调解,减轻当事人参加诉讼负累的同时,也提高了审判质效。调解过程中,考虑到双方都坚持离婚的意愿,工作重心转移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与当事人沟通,针对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又从婚生女儿已经15岁,要充分考量孩子意见的角度为切入点,即使父母离婚,父母也要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应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等思想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听从了孩子的意见,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子女赡养达成协议。
互谅互让、相互包容、互相关心、积极沟通,确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也应尽量减少对未成年子女的情感压力,对其抚养问题做好安排,互留尊重与体面。今后依安法院民一庭将不断提升民事纠纷诉源治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调和矛盾纠纷,消除矛盾激化的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