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作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法官的居中调处,促使当事人双方合法、自愿、平等地协商解决纠纷。在这一过程中,法官的作用尤为关键。
近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贷款引起的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路某因购买一辆轿车,通过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牡丹信用卡透支分期付款取得透支资金,支付剩余交易款项,原告某融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担保合同。因路某未按合同约定到期归还透支资金及手续费,某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路某垫付资金,后因路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融资担保公司将路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路某偿还其垫付的代偿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关系。通过仔细阅卷、审查证据材料,迅速理清案件脉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诉讼成本较大,且诉讼标的额不大,故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法官一方面向路某释法明理,明确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某融资担保公司告知路某具有强烈还款意向,但因经济能力原因无法一次性偿还,希望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偿还。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某融资担保公司同意路某的分期偿还意见,并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
本案通过设置庭前调解程序,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灵活运用法律、政策和情理,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不仅达到快速解决纠纷,还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