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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犯孙汉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6 16:21:57


孙汉,公民身份号码230223197510211212,男,1975年10月2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依安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黑龙江省依安县先锋乡集福村5组。

2024年7月16日本院作出2024)黑0223刑初43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孙汉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时因罪犯身患疾病未予收押。

2025年7月16日罪犯孙汉以其身体患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依安县公安局亦提出对孙汉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查,本院已立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8日。

受理单位:依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昊

联系电话:0452-7035304

                        

    依安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16日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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