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范广臣,公民身份号码23022319571210271X,男,1957年12月10日出生于黑龙江省依安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黑龙江省依安县解放乡双龙村2组。
本院于2023年9月21日作出(2023)黑0223刑初98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范广臣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5月28日、2025年4月22日五次将范广臣送交依安县看守所交付执行,但均因范广臣血压、心率等问题被拒收。2025年8月26日依安县公安局和罪犯范广臣分别以其患有腔隙性脑梗死、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和支气管哮喘等疾病为由,向本院书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及申请。
经查,2025年9月28日罪犯范广臣病情被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诊断为高血压病2级很高危、支气管哮喘、肺炎、颈动脉斑块形成、右侧基底节区及放射冠区急性脑梗死、建议住院治疗。2025年10月23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组织专家讨论后作出组织诊断意见书,认为罪犯范广臣所患疾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之规定,且未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罪犯范广臣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或要求重新鉴定。依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罪犯范广臣在辖区不具备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意见,依安县人民检察院亦建议本院不予决定对罪犯范广臣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认为,范广臣是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经鉴定目前其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
对罪犯范广臣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依安县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