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发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08:50:08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自然日(2026年01月05日-2026年01月12日)。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厉害关系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执行人员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证件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案款发放。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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