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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强院”为民行丨调解化纠纷 便民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6-01-27 08:57:26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问题,不用跑断腿,拿到赔偿款心里踏实多了!”拿到赔偿款的当事人刘某激动地说道。近日,依安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用高效耐心、细致、暖心的司法服务,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被告王某驾驶原告刘某的车辆送快递时,因操作不当引发单方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多次向王某主张车辆损失赔偿,均遭到对方消极对待,协商无果后,刘某诉至依安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相关损失。

考虑到车辆损失赔偿纠纷若迳行判决,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严格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官结合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双方明晰法律权责,耐心疏导情绪、反复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刘某车辆损失23500元,刘某将案涉车辆交付王某,车辆过户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达成当日,双方便当场履行完毕,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依安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优化调解流程,提升纠纷化解效率,用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司法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郝焱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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