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高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5年8月,依安县客运中心附近,驾驶人张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送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将摆摊经营的陈某某撞伤。经依安县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张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陈某某年过八旬,住院治疗19天,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诉至法院索赔共计13916元。因驾驶人张某某系依安县某某菜店经营者雇佣人员,原告要求驾驶人及依安县某某菜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判决,而是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边界:向二被告阐明其作为用人单位和直接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向原告说明赔偿标准的合理性与证据要求,引导其理性维权。
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驾驶人张某某当场赔偿原告7000元,依安县某某菜店经营者赔偿原告陈某某3000元,款项即时履行完毕,纠纷一次性化解。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常见问题——安全意识、责任划分与法治保障。通过法院的依法调解,不仅实现了个案正义,更传递了“谁侵权谁担责、用人单位也担责”的法治信号,也为构建和谐、安全、法治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