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民意沟通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以案释法丨庭前调解未果 庭审暖心释法 成功化解保险理赔纠纷

发布时间:2026-07-03 14:48:47


  保险是家庭风险的 “防护网”,也是民生保障的重要防线。但在实际生活中,保险理赔纠纷时有发生,让群众在遭遇变故后,还要陷入维权困扰。近日,我院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功审结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庭前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兼顾法理与温情,庭审中安抚当事人情绪、耐心释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庭和解,圆满化解矛盾。

案情回顾


  投保人刘女士生前为自己投保某人身保险,并按约足额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后刘女士不幸罹患胰腺癌,因病身故。

  作为保单指定受益人,刘女士的女儿在料理完后事之后,依规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申请身故保险金。不料,保险公司出具拒赔通知,拒绝承担理赔责任。

  刚刚经历丧亲之痛,又遭遇理赔受阻,原告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险金。




庭前分歧较大 调解初次遇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属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具备调解基础,为快速化解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原告诉求合理、态度坚决,坚持要求保险公司履约理赔;保险公司坚持自身拒赔意见,双方各执一词、分歧严重,庭前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庭审情绪崩溃 法官温情疏导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回忆起亲人患病离世的过往,悲痛情绪彻底释放,庭审中多次情绪失控、哽咽哭泣。

  承办法官当即暂停庭审,本着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耐心安抚、温柔疏导原告情绪,引导其平复心情、理性参与诉讼。在充分稳定当事人情绪后,庭审继续有序进行。

  庭审中,承办法官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认真梳理保险条款、核对投保及理赔全过程,准确厘清双方法律责任。法官认为,该案虽庭前调解失败,但并无实质性矛盾冲突,仅为双方对理赔标准认知不一,仍有极大调解空间。

当庭释法调解 纠纷圆满化解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向保险公司逐条解读保险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明确告知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投保人已履行缴费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依法依约履行理赔义务,细致阐明拒赔的法律风险。

  同时,法官充分体谅原告丧亲的悲痛处境,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情理兼备、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承诺按期足额支付全部理赔款项,该起保险纠纷当庭圆满化解。


法官寄语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该案从庭前调解未果到庭审当庭和解,我院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始终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原则,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矛盾,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

  在此提醒,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恪守诚信、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公司应规范理赔流程、依法履约守信,充分保障投保人、受益人合法权益;群众遭遇保险理赔纠纷时,要学会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下一步,我院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将持续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依托全流程调解机制,高效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以温情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公正司法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环境。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