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喝了点酒,开车没事的!”面对这样的自我麻痹,你是否会放下警惕?法官告诉你:侥幸一秒,代价一生!这看似平常的酒后驾车,正是冲向危险深渊的导火索。
案件回顾
2025年12月2日22时许张某某酒后驾驶奥迪A6轿车,沿依安县永廉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永廉街与展望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由于车速过快驶入了对向车道,与周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猛烈碰撞,导致失控的出租车随即又撞上道路南侧停驶的一辆奔驰轿车,瞬间酿成三车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这场事故导致出租车驾驶员周某某、车内乘客赵某某不同程度受伤,三辆涉事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乘客赵某某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张某某随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检验,张某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高达175.1mg/100ml。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张某某因醉酒驾驶行为被依法吊销驾驶证。2025年12月11日经调解,张某某协议赔付了各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律制裁
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依安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其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且负全部责任,应予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其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各受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
法官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严重威胁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会对公共道路交通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极大危害,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即构成醉酒驾驶,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同时还会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等一系列严厉后果。广大驾驶员务必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牢牢守住法律红线和安全底线,切莫因一时侥幸,让一杯酒毁掉自己和他人的一生。法院也将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用法律利剑严惩此类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