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判结合,积极化解民事矛盾。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工作原则,妥善处理了大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潜在社会矛盾得到及时化解。2014年,民事案件收案2657件,审结2677件,结案率为98.3%,案件调撤率达到81.5%,居于全市前列。
二是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开通咨询专线,对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预约立案308余件。加强巡迴审判,配备巡回审判车,2014年40%的民事案件实现了巡迴审理。依法扩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了审理效率,最大程度降低案件审理和诉讼成本。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改善诉讼环境。制发《立案便民指导意见》,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改建诉讼服务中心,使其具有诉讼立案和信访接待的双重功能。中心除设置内、外线电话、查询机、法官评价系统、约谈室、调解室等基本诉讼服务设施以外,还专门设立当事人休息大厅,配有沙发、数字电视,法院免费提供咖啡、茶叶等饮料,设专人引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司法服务。
四是强化司法公开,倒逼审判质效提升。立足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审判流程公开、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将立案、庭审、宣判、执行各个环节全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2014年共发布生效裁判文书546份,公开率70%,在全省裁判文书质量抽查评比中名列第一。通过外网和官方微博发布审判工作信息300余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审判质效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