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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工作如何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24 10:57:40


法院执行工作如何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栾学明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阶段,各种利益诉求不断,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这就为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压力。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就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社会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创新任务千头万绪。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历来是社会的难点、热点与焦点问题,执行工作如何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笔者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局长,对此,在深入学习有关领导讲话、文献资料和听辅导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思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为适应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胡锦涛总书记深刻地指出:“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因此,人民法院作为党和国家政法机关应当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一、执行工作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要先创新司法理念
  理念是指导行为的思想意识,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从管理理念上创新。从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司法发展的滞后性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不断增长这些现实情况来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必须要转变司法理念,也就是说司法理念是适应社会发展的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的司法理念会使社会管理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注重法律性。
  1、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就是要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动司法有三个显著特征:服务性、主动性和高效性。能动司法是解决人民不断增长的诉讼需求与法院司法能力不足之间矛盾的产物。可见,能动司法与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都是应现实之需提出的,二者的要义是相辅相成的。法院执行工作只有在思想上转变观念,行为上积极主动,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实现司法的最大效能。
  2、坚持司法人民性理念。人民性是司法的根本属性。司法的目的是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是代表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力量,司法只有体现在为人民服务上,才能实现其目的,体现其合正义性的价值取向。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揭开司法活动的“神秘”面纱,向社会公众开放,甚至主动邀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成员参与。只有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争取更多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才能为法院执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拓宽渠道,大大促进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热情,加深了对司法工作的认知。
  3、加强司法服务性理念。我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和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这种服务主要体现在:第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权益的要求,积极运用司法方式履行司法审判执行职责;第二,主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执行工作的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司法需求,切实加强改进执行工作,主动延伸执行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第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超前谋划,提前应对,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服务型司法要求既要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也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执行工作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必要性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需要构建一个“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的社会管理体系。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有没有必要进行管理创新?新形势下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没有关联?答案显然是肯定的。社会管理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管理理念的变化决定着矛盾化解的质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顺应我国转型时期社会治理方式变化的现实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    

法院执行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正确界定自己的功能定位,既要积极有为,又要坚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社会矛盾化解是人民法院自身的职责所在,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础工程;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主要载体;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仅不是法院执行工作的“分外事”,而且为执行工作解决工作难题、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为解决执行难,法院自身作了很多努力,可实际效果距离广大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实践已充分证明,要想解决执行难,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必须创新执行联动机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将相当一部分社会矛盾还原到社会解决,是法院执行工作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认识做好执行工作的意义。法院自身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清理执行积案、化解执行信访、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效破解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充分发挥法院执行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必要性作用。

    三、执行工作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途径

   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使社会能够形成更为良好的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社会管理创新体现在社会管理理念、社会管理方式、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人民法院作为党和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在民主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执行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努力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解决涉执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通过内部强化管理,外部增强联动,整合资源,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能动执行、规范执行、和谐执行,着力构建司法职能与社会职能相结合、法院自力参与和借力配合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创新运行体系,努力实现队伍素质新提升、执行业绩新跨越、保障服务新发展。

    一是以执行办案为立足点,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融入社会管理创新。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处理各类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本身就是发现社会问题、弥补管理漏洞的过程,就是参与社会管理、理顺社会关系的过程。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就是要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把受理的案件审理好、执行好。要切实增强能动司法意识,正确处理好依法执行与服务大局、为民解忧之间的关系,既要积极主动、又要审慎稳妥地行使司法职权,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价值取向,有效执结各类执行案件,减少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是以提高执行案件质量效率为目标,加强执行工作内部管理与创新。执行案件质效指标的提升与保障权利人权益的及时有效兑现是根本一致的。管理出效益,执行需要规范化管理,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本身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执行工作管理,整合法院内部资源,根据执行工作的特点与需要,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与优势。要认真落实局长管理执行案件的职责,实行内部精细化管理,狠抓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围绕工作目标逐月制订执行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强制执行和各类专项执行活动,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探索和推进执行管理改革对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进行了适度分解,交由执行局不同人员行使,既相互配合、互相承接、相互监督、又相互制约在解决消极执行和乱作为方面提供了新思路,有效的防止了执行权的滥用。根据执行工作特点,实行执行工作例会、执行联席会和每周五下午学习日等制度。加强学习讨论、分析研究,把握执行规律,统一法律适用与政策考量,成立资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评估、拍卖、变卖等执行案件的重点环节管理。加强执行案件交办督查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建立执行信访应急处理机制。同时,法院内部上下级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上级法院要充分运用交叉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交办督办等多种措施与手段,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协调,共同营造依法行政、依法执行、保障权益、服务大局和关心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总之,要更好地运用司法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院内部必须立足于司法理念、方法、机制乃至作风的管理创新,由此方能实现由内而外创新的传递,形成内部和外部管理创新的良性互动。

三是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执行环境为重点,加强执行工作外部联动与创新。执行难是个社会问题,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引入社会机制共同推进,这就要求执行工作融入整个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之中谋求发展。要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搜查、罚款、限制高消费令、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查处等强制措施,在慎重把握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力度和效果。要开展好反规避执行活动,制定对被执行人实行曝光执行、审计执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等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发挥震慑作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实施和裁决。成立执行督促工作协调小组,提高督促执行的效果,做好督促与强制的工作衔接。20107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等十九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真正有效地指导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迈出了一大步。进一步完善以存款查询、征询服务为内容的金融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协作的制度化建设,提高行政机关协助执行的实效和执行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总之,要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法院执行工作的作用,推进法院执行工作更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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