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大多是处在远离市区的乡镇,直接面对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是司法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为加强派出法庭的安保工作,依安县人民法院围绕五项措施,确保法院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安保能力。贯彻落实上级院《人民法庭安保工作事实办法》,细化安保措施,落实安全主题责任。建立安保联席机制,加强派出法庭与驻地党委、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合理调配警力,加大周边巡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维护审判工作安全。
二是强化派出法庭安保基础建设。为各派出法庭配备金属探测器、手铐、电警棍等警用器械。组织驻庭法警、保安开展人民法庭安保培训,细化安保工作具体内容,进行安保检查和安全防范培训。
三是严把“入口”关。对进入法庭的当事人、旁听人员、来访人员均要求通过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严防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进入法庭,加强审判区域的巡逻,确保审判安全。
四是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外出办案期间,做到至少有一名干警或保安留守法庭,确保法庭安全。设立轮流值班制度,要求干警从思想上树立起安全意识,充分利用驻地派出所及政府部门的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确保突发事件得到预防和及时处置。
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解到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庭安全的重要意义,以及影响审判秩序的法律责任。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纠纷,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做好案后解释,进一步加大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