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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四项措施 切实加强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6 11:08:11


    依安法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安保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跟进应对,切实加强安保工作。

    一是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法警队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主抓安全保卫工作。各分管副院长负责主管范围内的安保,责任落实到庭,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保责任人。无论任何人发生安全问题,责任上提一级倒查。

    二是全院开展一次自查,包括枪支管理、卷宗归档、机要保密、门禁安检、防火防盗、值班值宿、车辆管理及用水用电,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加大安保投入力度,根据自查的结果,配齐配强安保设施,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力度。

    三是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和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坚持及时疏导、及时上报;对影响较大、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时制定预防和疏导方案,防止矛盾激化;对缠诉缠访的案件,积极和当事人沟通,引导和教育当事人,强化源头防控。

    四是加强对保安的培训,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重大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应急机制,不定期进行处置突发事件演练,确保事件发生后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

责任编辑:孙景文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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