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警醒的办证“捷径”
发布时间:2016-02-23 15:00:43
2012年10月,被告人张某以只需向其交纳6000元办证费,不需要参加相关资格考试,6个月内就能办出C1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名义招揽办证人员,进而骗取报名费。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期间,张某通过他人招揽办证人员43人。办证人员在张某处交付报名费用后,由张某的妻子为办证人员出具收据并签名。两年间张某共收取办证报名费26万余元。到期后,办证人员向张某追要驾驶证件和报名费,但均被张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办证人员深感被骗,无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证实,张某无办理驾驶证的资格,其所谓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
法官认为,张某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虚拟事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
观点: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件时,切勿相信传言走所谓的“捷径”,否则只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也终将害人害己。
文章出处:依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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