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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和拒养老人 法官调解终化干戈

发布时间:2012-02-27 15:52:02


         子女不和拒养老人  法官调解终化干戈                

孙 健

   近日,依安法院新兴法庭成功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代老汉的六名子女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多年的隔阂终于消除,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依靠。
    今年78岁的代某患有双侧脑梗,其老伴患有间歇性癫痫疾病,2人常年需专人照料
,其六名子女间因家庭琐事矛盾颇深,就赡养老人问题各持已见,互不相让,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代某将六名子女告到法庭。
    办案法官听完老人叙述后,迅速启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当即立案,并对远在外
地的三名子女电话传唤到庭,经过沟通,两名子女表示愿意回家协商,另一子女亦表示可以委托其弟代为协商,于是法官马上确定了开庭时间。因老人患有严重疾病,为方便出庭,法官将开庭地点定在了老人家中。庭审前,办案法官通过耐心做老人子女工作,子女们对赡养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愿意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3000元,但在由谁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及老人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上,子女之间又产生分歧,尤其次子与长女之间互不相让,情绪激烈。为和谐解决家庭纠纷,让老人晚年生活有稳定的着落,办案法官又分头做老人次子和长女的矛盾化解工作。经劝说,老人的四女儿同意照顾老人的生活并管理老人财产。就在法官满怀喜悦制作调解书时,四女儿的丈夫却提出反对意见,强行将四女儿拉走,调解协议因此未能达成。
    为弄清真实原因,办案法官随后电话与四女儿的丈夫沟通得知,四女儿的丈夫之
所以不同意其妻达成调解协议,原来他另有想法。他认为,如果由其妻子负责照顾老人的生活,那么就不能正常参与生产劳动,家庭收入因此也会随之减少,而其他子女给付的仅仅是老人的生活费,如果老人归四女儿照顾,老人的房产和土地收入应归四女儿所有,老人治病的费用应由六子女平摊。办案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认为要求合理,于是重新确定了开庭时间。在开庭当天,法官针对四女儿丈夫所提意见,不厌其烦地作其他五名子女的释法答疑和劝解工作,在现实与情理面前,子女们最终接受了四女儿丈夫所提要求,至此,这起赡养案件经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既化解了子女间的矛盾,又让老人晚年生活有了保障,一家人和好如初。
    当法官送达调解书时,从外地回来的两名子女高兴得连连对法官说:“没有你们来

处理,我父母的养老问题永远解决不了,你们辛苦了,我们真心的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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