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参与审案
年青干警自发组织“司考”学习班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案多人少已成为常态。以我院为例,近三年来,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近300件,针对这种严峻形势,新组建领导班子精心研究,统筹部署,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及行政领导承办的案件,必须担任审判长参加案件审理,规定院庭长办案数量达到全院案件数的60%,充分发挥院庭长的业务骨干作用。
二是为参加司法考试干警提供保障。院党组高度重视关心干警司法考试学习情况,院里出经费购买课件、课本,培训班设在五楼会议室,每天下班后及周六周日组织学习,为备战司法考试的干警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业务庭的审判人员也抽出时间听课充电,掌握最新的法条变化及司法解释。
三是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加强陪审经费保障,将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补助费、培训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都予以足额保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除参与审理案件外,还参与涉诉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协助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参与执法执纪监督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对于不能按照规定履职的,畅通退出机制,同时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普通群众担任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