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载人人坠地 造成后果需担责
作者:孙景文 发布时间:2016-04-11 17:40:37
2013年9月的一天上午吕某驾驶本人所有的装载保温板的普通货车,往工厂送货,途中由于操作不当,致乘坐在车厢保温板上的乘车人李某从车厢上坠落受伤,吕某立即将李某送往医院救治,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依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吕某当庭自愿认罪,且一次性协议赔付李某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李某家属谅解,故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观点:开车拉货载人,随时存在危险隐患,尤其不平坦路况,更应小心谨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建议司机朋友们,平时开货车出行时,一定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载人,只有安全保障措施作到位,才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孙景文
文章出处:依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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