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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缆外逃四年 法网恢恢终被抓获

发布时间:2012-02-27 16:08:21


盗窃电缆外逃四年  法网恢恢终被抓获
   任玉来

    2011年5月,依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电缆案件,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6 000元。
    2005年10月22日晚,被告人王某伙同黄某、郑某,乘坐郑某的三轮车窜至依安县某乡小学西北,将车停在远处,用钢锯将线杆拉线锯断,将搭落的电缆线锯下180米,并装车后运至齐齐哈尔市销赃,赃款被三人分掉挥霍;2006年5月31日,被告人王某再次伙同黄某、郑某,乘坐郑某的三轮车再次窜至依安县该乡小学西北采取同样手段盗窃电缆线62米,后运至齐齐哈尔市销赃;2006年7月21日晚,被告人王某伙同黄某、郑某,乘坐王某的三轮车窜至富裕县冯屯收费站附近火车道旁,用王某买来的工具将线杆锯断并将搭落的电缆线锯下170米,装车后运至齐齐哈尔市欲销赃,途中被齐齐哈尔市夜巡民警发现,黄某被当场抓获。综上,被告人王某参与作案三起,经鉴定:窃得赃物价值人民币25 460元。
    案发后,被告人郑某、王某外逃,后郑某被抓获,王某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进行抓捕。2010年10月28日,被告人王某在七台河市警方抓获归案。
    被告人王某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盗卖通信电缆,虽外逃多年,据其自述“这些年始终寝食难安,总是梦见有人来抓,如今弄得妻离子散,实在悔不当初”,说话时他流出了悔恨的眼泪。王某的行为不仅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已。我们再次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千万不要贪图小小的私利而触犯法律,否则法网恢恢终难逃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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