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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法院依法对酒驾案件宣判 法官提醒公众喝酒莫开车

  发布时间:2016-04-29 09:04:58



法庭对被告人佟某、刘某进行宣判


    2016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依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佟某、刘某公开进行宣判,判决二被告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依安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305件,现已判处298人,95%以上被判处实体刑,所有涉案人员有驾驶证的均被吊销,其中两名国家工作人员判刑后被开除公职,多名村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判刑后被免职。在此,法官提醒大家,酒后驾驶一次,可能遗恨终生,为了公共安全,请您关爱生命,拒绝酒驾。

责任编辑:孙景文    

文章出处:依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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